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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「低風險規避稅負實體」外,根據「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」,還有五大類金融機構也屬於免申報範圍,第一類是政府實體、國際組織或中央銀行;第二類是合理的退休基金;第三類是免申報信用卡發卡機構;第四類是免申報集合投資工具;第五類是已由受託人申報的信託。
明年起金融機構應就個人、實體的新帳戶執行盡職審查。
個人部分: 明年底前完成高資產帳戶、即帳戶餘額大於100萬美元審查;其餘在後 (2020)年底完成審查。 實體部分: 後年底 (2020)完成帳戶餘額大於25萬美元審查;帳戶餘額小於、等於25萬美元則無須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