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12-03 1595
資金匯回傳下一代 需考量遺贈稅負
依據現行法規,有三類型資金匯回不用課稅:匯回屬於本金部份(收回存款、借款)、已完納稅捐、過核課期間的資金。但這三種都要舉證,就會需要符合:不可逆、個人專屬性、第三方提供。
此外「用子女名義申請專法匯回境外資金能否免稅?」,專法僅就本次資金返鄉涉所得性質部份,免依一般所得稅制課徵所得稅或基本稅額,但若境外資金涉及遺產、贈與或其他課稅方面,仍需因遺產、贈與稅法,或相關稅法規定進行課稅。
海外資金回台之後,財富擁有者最擔憂還是如何傳承下一代,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黃文利指出,目前家族傳承常用有六大工具,包括家族控股公司(全球企業最常運用的基本工具)、家族憲法(家族傳承與紛爭解決機制)、閉鎖型公司(2015年上路的控股工具)、境外或境內信託(以信託契約約定信託財產資產管理與利益分配方式)、保險(透過保險做好資產保全╱照顧特定人)、財團法人基金會╱公益信託(股權贈與基金會╱公益信託)等六大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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